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将统一启用新版医疗票据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30 00:54:15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明确我省新版医疗票据规格式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将统一启用新版医疗票据。
新版医疗票据为三种:1.医疗门诊收费(滚筒机打);2.医疗门诊收费(手工)票据;3.医疗住院收费票据。
通知要求,新版医疗收费票据启用后,原使用各类医疗票据全部废止。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向同级财政部门领购医疗收费票据。各级财政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统一的工作部署,组织力量,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系统和设备的配套工作,将新旧版医疗收费票据的使用管理有效衔接起来;对已使用票据进行核销,对尚未使用的旧票据进行清理、查验、封存,并进行相关登记工作,严禁用票单位私自销毁。(综合科 尚长青 杨 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