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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要求煤检查站12月31日前全部拆除

作者:太行日报 发布时间:2014-11-28 17:21:19

我市对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积极行动打赢改革攻坚战

本报讯(记者李耘)11月27日上午,全省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市委书记张九萍、市长刘润民在晋城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了解,开展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是在国家实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清理各项税费、煤炭企业脱困以及煤焦领域高压反腐的大背景下,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根据《山西省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方案》,此次改革的任务有五项:一是全部取消相关企业代行的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管理行政权限;二是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票据;三是全部撤销省内煤炭、焦炭公路检查站、稽查点;四是妥善安置转岗职工;五是建立煤炭监管信息平台,进一步提升煤炭、焦炭市场竞争活力和企业发展动力。

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深化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刘润民在讲话时指出,全面改革煤焦公路销售体制,是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消除壁垒、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推进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实现政企分开、坚持市场主导、创新监管方式、保障转岗安置的原则,加快建立企业自主经营、市场公平竞争、政府依法监管的煤焦公路销售管理新体制,坚决打赢这场改革攻坚战。

刘润民要求,各级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行动起来,一把手亲自抓、抓具体,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改革。12月1日起,全部取消对相关企业的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管理行政授权,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票据,全部撤销省内煤炭、焦炭公路检查站和稽查点;12月31日前,全部拆除辖区内各类公路煤炭、焦炭检查站和稽查点的相关设施,并设置明显标志。

刘润民强调,要切实做好人员的安置分流工作,妥善安置转岗职工,做到“不下岗、不欠薪、不减收、不断保”,调动职工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过渡时期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严格安全监管,做到放管结合、监管有力,确保不出现空当,坚决防止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事故;要严明纪律,由监察局全程监督改革进程,确保改革部署协调推进、改革目标圆满实现,为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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