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煤层气产业成“气候”
本报讯(记者张志敏)最新经济发展监测结果显示,煤炭和煤层气在沁水县已经形成“双轮并驱”格局,前10月分别完成增加值22.4亿元和22.9亿元,而且煤层气产业增加值首次超过了煤炭。
据悉,目前该县规模工业完成增加值48.4亿元,增长9.6%。监测显示,全县规模以上煤层气企业完成增加值22.9亿元,占规t模工业增加值的47.2%,比上年同期的33.1%提高了14.2个百分点,高出煤炭行业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46.3%)0.9个百分点。
前10月,该县煤层气利用量为19.8亿立方米,同比增加2.4亿立方米,增长14.1%;累计平均价格由上年同期的1.23元/立方米上涨到1.37元/立方米,涨幅11.4%。煤层气液化量26.9万吨,同比增加9.1万吨,增长51.0%;累计平均价格由上年同期的3746.7元/吨上涨到3980.9元/吨,涨幅6.3%。产量、价格的双增推动煤层气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3.0%,高出规模工业增加值增幅23.4个百分点,高出煤炭行业增幅35.7个百分点,分别比上年同期(16.5%)、今年一季度(29.4%)、上半年(30.9%)、前三季度(32.6%)加快了16.5个、3.6个、2.1个和0.4个百分点。
受经济增速放缓、产能过剩、需求不足、进口煤冲击、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收紧等不利因素影响,煤炭行业对沁水工业经济增长的拉力减弱。1-10月,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614.3万吨,同比仅增长2.8%;累计平均价格由上年同期的561元/吨下降到444元/吨,减少117元,降幅21.0%。由于价格下跌,煤炭产值同比减少了7.2亿元,增加值减少4.8亿元,对规模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为-17.0%,比上年同期的80.1%下降97.1个百分点;拉动规模工业下降1.6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的19.9%减弱了21.5个百分点。在此不利形势下,煤层气产业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拉动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对规模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17.5%,比上年同期的19.7%提高97.8个百分点;拉动规模工业增长11.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的4.9%提高6.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