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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两年投入4个亿保护文物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10 12:55:39

其中引导3亿元社会资金投入古建筑、古民居等文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本报讯 阳城县把文物保护与开发建设有机结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近两年投入4亿元巨资进行文物保护和利用,闯出了一条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新路子。

润城镇上庄村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村里现有保存完好的官宅民居四十多处,涵盖了居住、宗教、祭祀、文化、商业等多种建筑类型。其中既有明清两代留存的官宦巨宅,又有民国时期中西合璧风格的庄园,更有我国存世最古老的元代民居,被古建专家称为古村落保护的杰出典范。为了让这些古民居和传统文化得以保护传承,村里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为现存的古院落量身定做修复方案,最大限度保存原始风貌。

像上庄村这样的古城堡、古民居、古庙宇在阳城县数量多、规模大、品位高,时代序列完整,总量达到1040处,是全国县域均值的11倍、全省县域均值的4.5倍,阳城县因此被专家誉为“全国民居古堡第一县”。为了让古建筑、古城堡、古民居得到充分保护和利用,2013年阳城县启动了打造“全国古堡民居第一县”工作,并编制了保护利用规划,将县域内的文物资源、历史人文遗产按照资源禀赋和类型不同分为六大片区,实施科学保护、合理利用。阳城县里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乡镇、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组,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并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在此基础上,阳城县财政还出台了补贴办法,对阳城县域范围内参与文物保护、修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财政补贴。2013年、2014年阳城县财政共投入文物保护资金2000多万元,对29个古民居院落的465间房屋实施了保护修缮。此外,阳城县委县政府还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3亿元社会资金投入阳城县域内的古建筑、古城堡、古民居等文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实现了保护促利用、利用促保护的良性循环。

2013、2014年两年间,阳城县先后争取国家省市资金7500多万元,对砥洎城、郭峪古城、海会寺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保护性修缮工作,阳城县政府投资3000多万元对泽城汤帝庙等30多处濒危文物进行了抢救性修缮,阳城县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文物保护先进县”。阳城县域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助推了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2014年,阳城县县域人文景点共接待了游客238万人次,门票收入1.27亿元,综合收入12亿元,解决农民就业3000多人,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

(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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