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成立
目前,已通过不同渠道上报PPP项目6个
本报讯 5月19日,经晋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晋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正式成立,中心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规划、项目征集、咨询培训和组织协调工作和承担各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
去年,市财政局就PPP工作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引起了市政府的重视,并同意成立“晋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市财政局党组2014年最后一次会议议定:晋城市外债资金管理工作中心承接全市PPP工作,报晋城市编办更名为“晋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紧接着,市财政局先后三次对各县(市、区)财政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专题研讨和培训,将PPP的资料和政策以信函方式逐一送达六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勇于担当,主动对接发改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上门征集PPP试点项目,传导财政改革的正能量,增进政府、社会和市场主体共识。
目前,代市政府草拟的《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意见》已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即将印发全市,通过省发改委、财政厅等不同渠道上报PPP项目6个,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同时部分项目也正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按PPP的规范模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将会对我市“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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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合作方或为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这种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